李林表示,《决定》当中把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共同建设作为明确的法治中国的内容提出来,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。
李林表示,过去我们对法治的理解通常容易把它分为不同的环节,比如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,通常容易从不同的层面来把握和部署有关法治的工作,比如国家法制建设、地方法制建设、法制社会、法制政府等等。
李林说,国家、社会和政府虽然在某些方面有分工,角色不同,但从法制的意义上,从一个国家系统工程的角度讲,它又是一个完整的整体。法治应该是统一的,法治的作用对象、法治的内在功能特点,应该是把它们联结在一块儿。
来源: 中国网